东营网讯 8月20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召开。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东营市海岸带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审议了《东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东营市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对《东营市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东营市2018年市级财政决算和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审议了东营市2018年市级财政决算和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并作出了决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东营市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对《东营市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初审意见;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城乡低保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全市城乡低保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实施“旅游富民”三年行动计划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对《全市实施“旅游富民”三年行动计划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表决通过了《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决定(草案)》;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任命王晓军为东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副市长王晓军作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新任命的同志要履职尽责,积极作为,不辜负组织和人民重托。
会议要求,立法工作,要提高站位,超前谋划,精心组织,始终坚持“一致性、不抵触”这个底线和“有特色、可操作”的基本要求,发扬“工匠”精神,对立法条款精雕细琢、精益求精,不断提高立法精准精细化水平。
上半年国民经济和计划执行工作,要辩证看待,坚定信心;狠抓落实,重点突破;强化服务,优化环境,切实完成好全年目标任务。财政工作,要增强忧患意识,聚力财源建设,提高支出效率,规范预算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审计工作,要增强责任意识,推进审计工作向纵深发展,同时重视审计结果的运用,探索建立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联动机制,提高审计工作的威慑力。“旅游富民”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工作,要创新体制机制,探索富民途径,坚持长远规划,融合发展,高端打造,突出特色,形成以核心旅游品牌为统领、系列特色产品百花齐放的大旅游格局。城乡低保工作,要深化认识,综合施策,重公平、严管理、抓联动,切实把低保这件好事实事办得更好、做得更实。
会议强调,面对罕见的台风带来的自然灾害,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要积极响应市委号召,在帮助群众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方面冲在前列,干在实处,用实际行动展现新时代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的良好形象。要进一步强化担当,狠抓落实,坚定信心,积极作为,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记者 吴文召 见习记者 商雅雯)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东营市2018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9年8月20日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通过)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李宗洲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东营市2018年市级财政决算和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魏光青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东营市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18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和财政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东营市2018年市级财政决算。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2号)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根据东营市人民政府市长赵志远的提请,于2019年8月20日决定任命:
王晓军为东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特此公告。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8月20日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3号)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的决定》已经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有关规定和市委任免通知,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更名后,原经常务委员会任命的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名称相应变更,重新公布张树芹为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特此公告。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8月20日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4号)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根据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伟忠的提请,于2019年8月20日任命:
董国华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刘金涛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免去:
纪红广的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董国华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刘金涛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审监庭庭长职务。
特此公告。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8月20日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5号)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根据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新建的提请,于2019年8月20日免去:
任海涛的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特此公告。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