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四改四突出”扎实开展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

关键词:

  为进一步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参与事业单位绩效评价热情,促进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利津县委编办积极探索创新,勇于实践尝试,对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大胆进行流程再造,全力推进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更接地气、更加透明、更有活力。

  一、改革机制,突出与时俱进。摒弃过去事业单位相对粗放简单的考核形式,在县委领导下,对《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进行了全新设计,根据事业单位工作性质、职能特点、服务范围等要素上的差异,重新对事业单位进行分类,重新制定考核指标,重新设计考核程序,构建起了科学、系统、规范的评价体系。同时,县委首次将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放在同一位置,由县综合考核委员会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调度,有力提高了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效力和权威性。

  二、改善指标,突出务实管用。坚持科学与实际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共性与个性相结合、激励与鞭策相结合的原则,对考核指标充分进行量化、细化,坚决去除不必要的考核项,只设置主体业务、党建工作、管理运行、满意度评价、加分、扣分等6大项,既充分考虑面上整体工作,又尽量体现单位实际情况,确保了各单位目标任务更加明确、更加聚焦,工作重点更加突出、更加精准。

  三、改造流程,突出公平公正。将227家被考核单位划分为独立运行的事业单位、依附于主管部门运行的县直事业单位、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三类,分别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实施分类评价、同类同考,提高成绩可比性,切实解决因单位性质差异过大导致考评结果不平衡的问题。其中,针对59家独立运行的事业单位,进一步划分为教育、卫健、文旅等其他三大系统,并首次新增述职评议环节,综合成绩排名前40%的24家事业单位现场接受社会评议,真正把评议权交给社会,有效提升了考核评议可信度和群众参与热情。

  四、改进导向,突出奖优罚劣。充分发挥考核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强调“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不一样,将考核结果与部门单位评先树优、年度考核、干部使用、物质奖励、机构编制等方面挂钩,通过奖优罚劣,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激发事业单位发展活力,促进事业单位进一步改变作风、提升效能、推动工作、服务发展,切实使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成为促进事业单位科学发展的“助推器”。

(李晓敏)

(责任编辑:刘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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