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关键词:经济普查|新闻发布会

2018年11月30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良文介绍东营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有关情况。

东营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开展情况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3、8的年份实施。2018年,我国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开展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我市经济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特别是正处在新旧动能转换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期开展的一次重大市情市力调查。这次普查是摸清我市经济家底的重要之举,是影响我市未来五年经济发展走势的基础措施,是提高经济数据质量的有效途径。下面,我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基本情况

去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决定于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一)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目的。

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完善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的机制,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完善“三新”统计,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推动加快构建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支持。

(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和范围。

普查对象是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普查单位划分规定》进行界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三次产业划分规定》,普查范围具体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三)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时点和时期。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登记时,时点指标填写2018年12月31日数据,时期指标填写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数据。

(四)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内容。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五)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方法。

一是清查方法。采取“地毯式”清查的方法,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具体按照《普查单位清查办法》组织实施。二是普查登记方法。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进行普查登记。对个体经营户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按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方案》(另行印发)进行抽样调查。三是数据报送方式。在单位清查阶段,普查员使用PAD(手持移动终端)采集清查对象数据;在普查登记阶段,采取网上直报、PAD采集、部门报送及其他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获取普查对象数据。

(六)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业务流程。

普查的业务流程主要包括:制定普查方案,普查区划分及绘图,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培训,编制清查底册,实施单位清查,登记准备,普查登记,普查数据检查、审核与验收,普查数据汇总,普查数据质量抽查,普查数据评估与发布,普查资料开发及普查总结等13个环节。

(七)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实施。

一是全国统一领导。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宣传动员、方案设计、培训和部署、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处理、资料开发、普查总结和日常组织协调等工作。二是部门分工协作。编制、民政、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及时提供行政记录和相关资料,协助开展单位清查、普查和数据评估认定工作;金融、铁路部门成立普查机构,负责提供本系统单位名录资料和相关统计数据,分别开展金融业和铁路运输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的普查工作,金融部门还需参与本行业普查数据审核;军队系统的普查工作由中央军委战略规划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地方各级普查机构开展对本系统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的清查和普查登记工作,提供普查所需的单位名录资料。各相关成员单位还需提供业务统计资料。三是地方分级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好本地区普查实施工作,解决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国家统计局各级调查队参加地方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按照统一布置开展相关工作。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基层组织,要动员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经济普查工作。四是各方共同参与。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统一要求和各自职能,各负其责,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条件保障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八)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法纪与质量控制。

普查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及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坚持依法普查,经济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地提供普查数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普查法纪,不折不扣执行普查方案,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对违法违纪行为,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严重统计失信企业,依法进行公示并开展联合惩戒。

国务院经普办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普查全过程质量控制的有关工作。地方各级普查机构设立普查质量管理小组,根据《普查全面质量管理办法》制定本地区经济普查全面质量管理实施细则,负责本地区普查工作全面质量管理的具体组织和实施,确保普查数据可核查、可追溯、可问责。

二、我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各级高度重视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按照国家、省的具体部署和安排,采取得力措施,积极稳妥的推进四经普工作。

(一)积极筹备,认真做好普查前期准备工作。一是快速响应,迅速组建机构。成立了东营市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落实办公场所。下发了《关于组建东营市第四次经济普查筹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和《关于做好第四次经济普查经费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积极做好第四次经济普查各项准备工作,扎实做好机构、人员、经费、物资和办公场所等五落实工作。二是编制预算,认真做好经费保障。根据全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需要,借鉴前三次经济普查的经费使用情况,本着科学规划、精打细算、满足工作的指导思想,认真研究编制了全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经费预算方案。落实了普查经费,为经济普查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三是积极准备,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根据国发〔2017〕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6月4日,印发了《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通知》,确定了我市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明确了24个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全面做好了我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启动准备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普查浓厚氛围。市统计局开通了“东营市第四次经济普查”专题网站,同时,印发了《东营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宣传方案》,全面指导我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推进和高质量完成。

(三)精心组织,高效完成“四经普”综合试点任务。在东营区文汇街道和河口区孤岛镇开展了市级第四次经济普查综合试点。这次试点采用完整方案、完整流程、全员参与的实战模式,聚焦普查重点环节和难点问题,全面检验普查方案和配套软件的科学性、可行性。通过试点,系统梳理了普查重点工作推进模式,认真总结了普查工作的主要难点和突出问题,实事求是分析研究了试点的经验,特别是解决普查突出问题的方法措施,达到了发现问题、改进方法、积累经验、锻炼队伍的预期目标。

(四)严格要求,扎实做好“两员”选聘和培训工作。依托我市“网格化”统计管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把网格员作为此次普查工作的“两员”人选,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我市共选聘“两员”3211人。扎实开展“两员”培训工作,6月29日至7月1日,东营市召开第四次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动员暨业务培训会议。8月8日至15日,市经普办组织市县两级业务骨干参加山东省第四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业务培训班。8月28日至8月31日,市经普办举办了全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业务培训班。9月中旬,各县区陆续培训到普查员。通过培训,锻炼了全市第四次经济普查业务骨干,为全市经济普查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全力做好第四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

单位清查工作是经济普查的基础工作,9月10日全市单位清查工作开展以来,历时两个多月,全市各级按照统一部署,以“统一组织、部门参与、专业联动、重点推进”为工作思路,以“查全单位、查实人数、查准单位类型”为目标,紧盯重点环节,狠抓数据质量,扎实开展全方位“地毯式”清查。截止11月15日,我市单位清查数据按时上报国家,单位清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市政府高度重视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9月18日,东营市政府召开全市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对经济普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市委常委、副市长、市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张润国出席会议,就做好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与各县区、开发区签订了第四次经济普查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强化了政府的主体责任,明确了部门职责。9月21日,市经普办召开东营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推进会,对单位清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召开了经济普查业务研讨会,从各专业角度深入探讨单位清查工作,从单位数、单位底册、数据比对、“两员”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具体工作思路和措施。

(二)稳扎稳打,做好清查前期准备工作。认真开展普查区划分及绘图,在认真培训单位划分及绘图工作的业务流程及操作方法的基础上,督导各县区组织镇街人员利用周末时间,加班加点,按时完成了普查区的划分及绘图工作,我市共划分普查区1996个,普查小区2318个,实现了普查区无缝覆盖;做好部门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9月4日,市经普办召开了编办、税务、人社、交通部门等部门参加资料收集整理专题会议,明确了资料报送的具体要求,经过整理,全市最终生成单位底册数为86695家。

(三)多方联动,普查宣传工作有声有色。开展“走进四经普”主题宣传活动,利用第九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开展以“走进四经普”为主题的统计开放日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实地体验单位清查进程。对接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等部门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在《东营日报》刊发文章,同时在东营综合频道黄金时段,播放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动画宣传片,全面提高了我市第四次经济普查的社会知晓度,与市经信委对接,向全市6万家单位发送配合经济普查的短信,直接宣传到普查对象,提高了对普查入户的配合程度。

(四)未雨绸缪,为清查入户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一是加强督导调度和业务指导。9月25日起,我市实行清查进度每日调度制度,每日在微信、qq工作群通报工作进度。市经普办成立5个督导小组,在清查期间到各县区进行督导指导,及时了解清查进度及遇到的问题困难。各级经普办均建立工作交流微信群、qq群,实现了清查问题的实时反馈、解答,同时要求业务人员24小时手机开机,随时答疑解惑,畅通了问题反馈解答渠道。二是做好重点区域入户清查工作。协调解决胜利石油管理局所属单位的入户工作,通过对接协调,油田成立专门普查机构,负责协助油田企业的入户清查工作;召开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重点企业清查培训会议,召集全市190余家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及有关企业参加会议,安排部署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重点企业清查工作;做好重点行业的清查入户,与市交通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住建委进行对接协调,取得全市交通运输户,快递行业网点,房地产、建筑业、物业管理企业具体名录,分发至各县区,要求其尽快分解至普查区,要一个不漏,全面登记。三是成立编码小组,精准划分行业。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经济普查编码工作的通知》,成立由市经普办副主任高良文任组长,各业务组长任副组长,各有关专业人员为成员的编码小组,同时明确了各专业的职责分工,并就编码的指导、审核、验收等工作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县、乡三级在线,联动编码,按时完成了编码任务。四是做好重点区域单位的比对查找。做好部门数据的比对工作,将清查结果与编办、民政村居委会、税务18年非0纳税数据进行比对,将漏登单位名单逐级下发,最后由普查员补充录入;与工商、住建部门联合发文,做好工商年报、建筑业企业及个体经营户的查遗补漏工作;各县区陆续发布清查公告,要求没有参与清查登记的单位携带有关证照及时到所在街道进行补充登记。

四、我市第四次经济普查下一步工作重点

再过一个多月,普查工作将进入最紧张、最繁忙的登记时期,这也是保证经济普查成功的关键时期。做事情越接近成功越困难,越要认真加以对待,容不得丝毫马虎与懈怠。全市各级普查人员要按照统一要求,倒排工期,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普查登记顺利实施。

(一)查疑补漏不能放松。对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要坚持登记不结束,查遗补漏不停止,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底册还未核查的单位;二是部门新登记的单位;三是找到率偏低的部门单位;四是核查情况填报搬迁的单位,要追踪搬到哪去了,是否正常经营;五是隐蔽区域和无固定场所的单位。

(二)抓好普查登记阶段业务培训。一是在培训组织方式上,仍然坚持跨级培训。即:市级直接培训到镇办,区县直接培训到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二是在培训内容上,要适当进行精简。面对不同的培训对象,编辑不同侧重点的教材。面对普查指导员,可适当讲解一些理论,让普查指导员了解部分重点普查制度的理论原因;面对普查员,要直奔主题,讲解各类普查表指标如何取数、如何填报、如何审核。三是在选择授课人员上,挑选能讲会讲的同志进行授课。初步考虑,以业务科室的核心骨干为主进行授课,授课前进行试讲,由经普办领导统一把关。

(三)继续加大普查宣传力度。在重要时间节点前后,比如明年1月1日正式登记前,要充分组织新闻媒体、基层力量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普查小组组长要在当地主流媒体发表署名文章、跟随普查员进行实地入户登记等方式,宣传经济普查。市级层面:电台、电视台、报纸、移动、联通等媒体单位积极主动配合宣传。区县层面:中心广场,商场、人口流动密集的户外宣传,当地电视、报纸、网络、媒体立体式、滚动式宣传,镇办负责街道、村居文化广场、普查区的横幅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普查登记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继续充分发挥部门作用。继续联合部门对部分行业和单位进行系统内垂直普查。如由编办负责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垂直普查,邮政、电力、烟草、石油、电信、盐业等都可参照这种模式,由于负责单位熟悉下属单位情况且具有管理权,能充分确保其普查效果。

(五)加大普查执法力度。针对少量单位特别是企业法人不配合、拒填普查报表的现象,对这些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将其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单,按《统计法》规定予以相应处罚,并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上公示,以彰显普查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责任编辑:武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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