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政策!我市优待老年人出新规 涉及吃住行多项措施

关键词:优待老年|新规|吃住行|措施

  东营网讯  8月9日,记者从市老龄办获悉,近日,东营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新修订的《东营市优待老年人规定》,本规定共四章,三十一条,涉及老年人吃住行的多项优待措施受到了老年人的欢迎。

  据悉,新出台的《东营市优待老年人规定》规定,

  ■75周岁以上非离退休老年人享受生活救助,标准为75周岁至79周岁的农村老年人和城镇非离退休老年人,每人每年享受不低于360元的生活救助金;80周岁至99周岁的农村老年人和城镇非离退休老年人,每人每年享受960元的生活救助金;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不低于400元的长寿补贴金。所需资金由市、县区财政承担。

  ■老年人到政府兴办或支持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免收普通门诊诊查费、病例手册费。

  60周以上老年人实行免费乘坐城区内公共交通汽车。

  单独居住的老年人家庭有线(数字)电视享受安装费、收视费半价优惠。

  对老年人或以老年人为主体(老年人为法定代表人且老年人占从业人数30%以上)兴办的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优先为其办理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等手续。

  公园、政府兴办或支持的旅游景点对老年人免收门票。

  新版老年人优待规定的出台,必将对促进东营老年法制政策体系建设、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起到积极推动作用。(记者 宋东)

(责任编辑:张馨月)
我要发言

便民信息

东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东营日报社所有,东营网拥有东营日报社所属《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电子信息网络发布、出售与转载权利。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东营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东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热点推荐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