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政府定价 市县两级分级管理

关键词:城镇管道|燃气|价格|新规

  东营网讯 7月5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自7月1日起,我市开始执行《东营市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规则(试行)》,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本规则适用于东营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调整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行为。

  据悉,本规则所称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是指城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在经营范围内通过公共燃气管网系统向用户提供燃气配气服务的价格,不包括燃气企业之间的管道运输价格。配气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市县两级分级管理。

  本规则配气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即通过核定燃气企业的准许成本,监管准许收益,考虑税收等因素确定年度准许总收入,制定配气价格。配气价格按燃气企业年度准许总收入除以年度配送气量计算确定。不同用气类别的配气价格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摊。年度配送气量按配气管网负荷率(实际配气量除以设计能力)高于40%的,按实际配送气量确定;配气管网负荷率低于40%的,原则上按设计能力的40%确定。

  新建城镇燃气配气管网,可运用建设项目财务评价的原理,使燃气企业在整个经营期内取得合理回报的方法核定初始配气价格。核定价格时,原则上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成本参数为基础,以及税后全投资收益率7%、经营期30年确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本等相关参数与成本监审规定不符的,按成本监审有关规定进行调整。随着经营气量的增加,可适时调整为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核定配气价格。(记者 宋东)

(责任编辑:张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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