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曹明刚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评析(七)

关键词:曹明刚

  节日“红包”是“定时炸弹”

  2017年春节前夕,就在被“两规”的前一天,曹明刚还在办公室收受某企业老板2万元现金“红包”。

  曹明刚就是这么“任性”,党的十八大以后,在中央正风肃纪如此高压态势下,依然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经查实,2013年以后,曹明刚收受人民币、外汇、购物卡、加油卡等各类礼品礼金价值10余万元。“节日收礼是我迈向贪腐、走向犯罪深渊的助推器。现在回想起来,逢年过节,一些老板给自己送的礼金不仅是‘糖衣炮弹’,更是‘定时炸弹’。”曹明刚忏悔道。

  “红包”本是人情往来中常见的现象,但与权力和利益联系在一起,就异化成为干部腐败堕落的“定时炸弹”。以逢年过节、人情往来为借口,向领导干部塞“红包”“表达意思”,其本质往往是感情投资、权钱交易。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其背后总能看到“红包”的影子。不少领导干部却低估了“红包”的危害性,认为“红包”是礼尚往来的正常行为,收的都是小钱,不会“犯事”。正如曹明刚所说,贪腐始于过节收礼。

    领导干部过节收礼,表面上看是“人情往来”,实际上是掩盖贪腐行为。领导干部既不要心存侥幸,也不要掩耳盗铃,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被“人情往来”麻痹,勿以“礼小”而放任,自觉拒绝“人情”包装的节礼,就能避免“炸弹”伤害,多一份安全、多一份幸福。

(责任编辑:张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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