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下,税费政策为中小企业送去“及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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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7日,市税务局工作人员通过山东税务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将“图个明白,‘东营15条’全力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公告”等信息及时推送至全市6万家企业。

  当天,收到信息的山东德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李帆帆立即打来电话,咨询申请办理纳税延期申报工作。原来目前正好是2月征期,受疫情影响企业还没有复工影响了纳税申报。“作为外贸企业,信誉对我们来说非常重要。如果不及时申报会对企业信誉和信用级别评定产生影响,这个政策的出台对我们来说真是‘及时雨’。”李帆帆说。

  2月4日,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政策意见》,明确了延期缴纳税款等相关税收扶持政策。文件指出,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纳税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可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因受疫情影响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中小企业,可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目前,市税务部门正全力以赴抓优惠政策落实,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税务力量。

  为减轻中小企业税费负担,降低运营成本,《意见》同时要求减免中小企业税费,对因受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导致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按规定核准后可予减征或免征;企业开展的新冠肺炎防治新药研发活动,可按规定享受所得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对取得的县级以上用于疫情防控的各类财政性资金,符合政策规定的可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对生产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在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过程中优先予以支持。

  这一政策的出台,让山东俊富无纺布有限公司更加心无旁骛地投入生产。为了扩大产能,为抗击疫情提供更多物资保障,公司于2月份新上一条生产线,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第一时间组成疫情防控突击队,为企业送上量身定制的优惠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的8号文里规定,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可以说这有效地缓解了资金压力,让我们有更多精力投入到生产运营中。”公司财务经理张霞说。

  “这些政策针对性强,减免力度大,优惠的企业涉及直接从事疫情物资生产及流通企业,也涉及由于疫情造成经营困难的企业,既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中的减免退,也涉及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基本原则就是能免就免、能减就减、能退就退,给企业送去真金白银。”市税务局副局长张俊希介绍。

  服务好企业的同时,我市税务部门还主动与捐赠企业取得联系,及时为企业详细解读有关税法规定,提醒企业注意保留相关票据入账,在办理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提交申报即可享受税收优惠。

  既要有力有序有效落实防控工作,又要满足纳税人正常办税需求,是摆在税务部门面前的一道难题。为应对春节过后的首个征期,我市各级税务部门提早行动,制定专门措施,推出“非接触式”办税举措。“纳税人可以选择电子税务局、手机APP、邮寄等方式办理业务,我们还成立网上办税青年志愿队,在线解答纳税人、缴费人问题。”张俊希说。目前,全市税务部门在原有44部对外公开电话的基础上,紧急开通了48部业务办理电话,线上远程办税平台已处理近500笔涉税业务,借助鲁税通平台打造的业务咨询云工作室直接覆盖6万余户企业。

  (记者 李怀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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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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