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印发企业自主评审职称试点将在全省率先实施企业自主评审

关键词:印发|企业|评审职称

东营网讯 8月6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近日我市正式印发《东营市企业自主评审职称试点实施方案》,计划在全市部分企业中开展中级以下职称自主评审试点工作。

这意味着,我市将在全省率先开展企业自主评审职称试点,“专家”评变成了“东家”评。

据介绍,11月之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并公布试点单位。相应评审工作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

有效解决评价与使用“两张皮”的问题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我市企业自主评审职称试点的实施是按照政府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要求,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建立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以最大限度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东营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其中,评审中将建立科学务实的评价标准,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突出品德、能力、业绩评价导向,注重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履责绩效、创新成果、实际贡献。同时,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实际工作熟悉的优势,推动评审由“专家”评向“东家”评转变,克服“只看材料不见人”的传统评价方式的局限性,切实提高评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精准度。另外,还将建立激励保障机制,实行评聘结合、以用促评,确保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即评即聘,及时兑现相应待遇,有效解决评价与使用“两张皮”的问题。

计划选择10家左右企业进行试点

本次企业自主评审职称试点计划选择10家左右的人才智力密集的高新技术企业、大型骨干企业、高成长型中小企业、市级以上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以及战略型新兴产业企业进行试点。

据介绍,试点单位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建立规范完备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符合条件的职称评审专家;建立与职称挂钩的薪酬待遇体系。全国统一考试的系列(专业)不实行职称自主评审。

评审结束后单位将聘用至相应岗位 兑现相应待遇

据介绍,我市将按照自愿申报、择优遴选原则,选择部分知识型、人才型、创新型的企业,建立试点单位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拟试点单位经主管部门推荐后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另据了解,试点单位需自主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包括具体评价标准、申报推荐流程、具体评审办法、职称与薪酬挂钩的保障措施等。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的具体评价标准条件不得低于国家和省标准条件。

另外,评价标准要以职业属性和岗位需求为基础,体现行业特色、突出专业特点,不得将论文等作为评审限制性条件。坚持向一线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倾斜,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可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评审。

在推荐评审环节,试点单位将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并通过组织开展个人述职、综合考核等,对申报人员的职业操守、从业行为、适应岗位能力等进行民主测评,择优推荐参加评审。

评审结束后,试点单位将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并行文公布、颁发职称证书(或电子证书),单位及时将其聘用至相应岗位,兑现相应待遇。

已取得相应职称且通过本次评审的,由单位直接聘用,不再重新行文公布、颁发职称证书。职称证书信息将纳入“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并免费向社会提供证书信息查询服务。另据了解,试点单位应妥善保管原始文档,实现全程可追溯。职称聘用及待遇兑现情况要及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反映。(记者 闫雯雯)

(责任编辑:武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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