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过期疫苗说“不”!东营预防接种严格执行“三查七对”

关键词:预防接种|疫苗

  东营网讯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预防接种工作,近日我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通知》(下面简称《通知》),结合前期制定的《东营市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深入开展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行动,加强预防接种管理工作,预防接种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对过期疫苗说“不”。

  《通知》中对疫苗出入库管理、疫苗有效期管理、预防接种“三查七对”、疫苗管理信息系统应用以及预防接种单位建设等工作进一步严格要求。疫苗出入库管理相关规定要严格执行,各级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要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储存、分发、供应、验收、储运温度等记录,做到票、账、货、款一致。

  对于疫苗有效期管理方面,严格明确过期疫苗的处置办法,加强监管,防止过期疫苗进入使用环节。《通知》指出要严格执行预防接种“三查七对”,不能走过场,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等开展接种工作。“三查”是指检查受种者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证、查对预防接种卡(簿)与儿童预防接种证、检查疫苗、注射器外观与批号、效期;“七对”指核对受种对象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据介绍,山东省生物制品管理系统和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客户端均具有近效期疫苗提醒和限制出库功能,《通知》要求各级疾控机构和预防接种单位要加强对信息系统的应用,确保儿童预防接种信息个案、预防接种证和疫苗出入库登记信息完全一致。同时,加强预防接种单位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互联网+”在预防接种服务管理中的作用,提升工作效率,确保接种安全。

  通知还要求各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要依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的要求,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我市预防接种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各级疾控机构要加强对辖区预防接种工作尤其是疫苗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定期开展工作技术指导。(记者 张立娟)

(责任编辑:董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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