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丢失物品心焦急 东营民警帮助归原主

关键词:丢失|物品|民警

  东营网讯 6月27日,记者从河口公安分局获悉,27日下午,河口开发区某绿化公司薄某民拿到了丢失三天的电镰激动万分,因为他丢失的电镰被警察找回来了。

  记者了解到,6月24日下午4时许,薄某民到河口公安分局开发区派出所报警称其放在创业园院内绿化公司的电镰不见了,薄某民焦急万分。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通过调取监控、走访周边群众,确定是一位老太太拿走的。但老太太在何处却没人知道,民警并没有就此放弃,继续走访周边群众及周边废品回收站。经过了三天的走访查找,最终于27日下午在某废品收购站找到了薄某民丢失的电镰。

  薄某民握住民警的手连声说:“太感谢你们了,真没想到,丢失了还能找回来,感谢你们的辛苦工作。”面对薄某民的夸赞和感激,我们的民警会心一笑,付出的努力总会得到回报,只要群众满意,他就开心了。(记者 宋东 通讯员 张景霞)

(责任编辑:刘冉)
我要发言

便民信息

东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东营日报社所有,东营网拥有东营日报社所属《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电子信息网络发布、出售与转载权利。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东营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东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热点推荐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