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试点实施方案出台

关键词: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方案

  东营网讯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近日,《关于开展东营市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试点的实施方案》正式出台。2018年,我市将在垦利区先行试点开展长期照护保险工作,取得成效后逐步在全市推开,进一步解决“一人失能全家失衡”问题,大大减轻失能人员家庭陪护压力及经济负担。

  据了解,试点县区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具备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长期失能,生活不能自理、经过一段时间治疗病情稳定后,需要长期照护,经评定失能等级评定为的重度失能人员可享受长期照护保险待遇。

  长期照护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医疗保险基金结余划转、财政拨款补贴、社会捐赠等资金组成。个人缴费标准分三个档次,重度失能一级、二级、三级分别按一档、二档、三档每人每月100元、125元、150元的标准缴纳。财政拨款补贴由市、县(区)财政按1:1的比例承担。筹资办法和筹资标准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基金实际运行情况适时调整。

  长期照护服务方式包括居家照护和服务机构照护两种,失能人员可根据自身照护需求,自愿选择照护服务方式。支持长期失能人员的家人、亲戚、邻居等提供照护服务。长期失能人员按照失能等级对应的照护内容接受清洁照料、饮食照料、排泄照料等基本照护服务。(记者 王俊杰 通讯员 刘峰)

(责任编辑:张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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