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东营进入3个月的禁渔期 这部分水域禁止捕捞!

关键词:黄河|禁渔期

  东营网讯 3月12日,记者从市海洋渔业局获悉,为进一步保护黄河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市从今年起实施黄河禁渔期制度。禁渔期为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

  据悉,在禁渔期内,我市管辖范围内的黄河干流均为禁渔区,起点为利津县北宋镇,终点为垦利区黄河口,主要包括:利津县段、东营区段、垦利区段、河口区段。在此期间,禁止所有捕捞类型作业。

  在上述禁渔区和禁渔期内,因科研调查或驯养繁殖等活动需要采捕黄河天然渔业资源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禁渔规定严格详细,在禁渔期内,严格做到人上岸、船靠港、网具入库、停止一切捕捞活动,努力实现“河中无生产渔船,水中无作业网具,市场无捕捞河鱼”的管理目标。严厉查处迷魂阵、深水张网、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违规捕鱼行为;落实行刑衔接制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整顿、规范渔业生产秩序,日常管理做到依法、从严、有序。

  在禁渔期间,相关单位将对本辖区内捕捞渔船登记造册,划定渔船停泊区,并将渔船的船名号张榜公布在相应的停泊点,以便群众监督。同时,将组织港口、水面巡查,定期清点渔船,密切关注渔船动态。(记者 张振)

(责任编辑:刘冉)
我要发言

便民信息

东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东营日报社所有,东营网拥有东营日报社所属《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电子信息网络发布、出售与转载权利。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东营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东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热点推荐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