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459处烟花爆竹临时零售摊点开始销售
东营网讯 春节临近,烟花爆竹售卖、燃放进入旺季。今年,按照市安监局及各级安监部门的部署,我市共设立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459处,其中东营区242处,河口区55处,垦利区36处,广饶县60处,利津县66处。售卖时间为2月8日到2月15日及3月2日(元宵节)。
此外,我市现有批发企业12家,常年零售点128家,其中东营区29家,河口区27家,垦利区17家,广饶县21家,利津县34家,春节期间上述常年零售点均正常营业。
春节期间,提醒广大市民到具备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常年、临时零售点购买烟花爆竹,购买时要选择具有正规生产厂家,产品标识、标示齐全,包装完好的产品。燃放时选择外空旷、上空无障碍物、远离人群、建筑物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保证燃放者与烟花爆竹的安全距离,严禁酒后燃放、严禁在密闭空间(如玻璃瓶)中燃放,未成年人应在成年人监护下燃放。(记者 李怀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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