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7处烟花爆竹摊点开售 2月11日之前可购买

关键词:烟花爆竹|摊点

  东营网讯 春节临近,烟花爆竹开始售卖了。今年,全市设烟花爆竹临时售卖摊点477处,售卖时间从1月20日到2月11日。

  1月20日7时30分,记者在沂河路看到,烟花爆竹商贩刘女士已经将烟花爆竹摆放好,开始一天的售卖工作。刘女士告诉记者,她和家人在春节期间卖烟花爆竹已经是第五个年头了。“这几年的生意都不错,很期待今年的销量。”刘女士说。“售卖开始的第一天营业额就达到了三千多元,这两天又是一天近千元的销量。”刘女士表示。

  记者走访发现,销售情况与摊位位置有一定的关系,与刘女士同在一条街上的蒋先生就表示自己的销量不如预期,“小年那天销售额是一千多元,但这两天销售额才几百元,我以前那几年都是在运河路上卖,销售额比今年多。”

  按照市安监局及相关部门的部署,2017年春节期间计划设定临时零售点477处,售卖时间从2017年1月20日到2月11日。

  为保证安全,春节期间实行专店销售,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米,做到一证一点,配足配齐消防器材和警示标识,严禁超量存放,严禁销售违禁产品,严禁“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现象,零售点与零售点之间距离不得少于50米,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严禁集中、连片和走街串巷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此外,我市现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2家,常年零售128家,其中东营区24家,河口区31家,垦利区17家,广饶县21家,利津县35家。春节期间将正常营业,保证烟花爆竹的正常供应。 (记者 朱怿昕)

 
(责任编辑:武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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