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有奖举报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最高奖两万元

关键词:烟花爆竹|违法犯罪|奖励|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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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营网讯 1月16日,市公安局发布《关于举报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自发布之日起,举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的,一经核实,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奖励。查获重大案件的,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奖励。

  《通告》要求严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严禁邮寄或者在托运、寄递的货物、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严禁非法携带烟花爆竹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

  对于举报未经许可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举报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经营非法、假冒伪劣产品或者A级礼花弹等专业燃放类产品,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奖励。

  根据举报,收缴非法烟花爆竹半成品或原材料的;收缴非法黑火药1000克、烟火药3000克以上的;查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件的,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奖励。同时,查获重大案件的,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奖励。

  另外,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月13日前,投案自首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举报者除拨打110举报电话外,还可拨打各自县区公安部门电话。

  东营市公安局:7175152

  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8926017

  东营市公安局河口分局:3066436

  垦利区公安局:2976789

  广饶县公安局:6563916

  利津县公安局:5183708

  东营市公安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7175879

  东营市公安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分局:7957301(记者 任辉)

(责任编辑:尹春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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