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

关键词:山东|事业编

  为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更好地促进和服务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和使用,近日,省人社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使用办法(试行)》,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引进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

  特设岗位是经核准设置的非常设工作岗位,主要用于根据事业发展特殊需要,在特定项目、阶段性任务中,引进急需紧缺的高层次创新人才。

  事业需要引进事业发展急需的海内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专门人才及其团队的;开展国内外项目合作,或者承担国家、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研究项目与课题,本单位工作岗位和人员无法满足工作需要,需聘用知名专家、学者联合攻关1年以上的;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确需设置的。以上三种情形,可申请设置特设岗位。

  事业单位在专业技术岗位类别中设置的特设岗位,实行总量控制,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数量一般不超过本单位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的5%,且最多不超过50个。

  事业单位在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技术工工勤技能岗位类别中设置的特设岗位数量,一般不超过经核准的本单位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总量或技术工岗位总量的2.5%,且最多不超过10个。

(责任编辑:刘冉)
我要发言

东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东营日报社所有,东营网拥有东营日报社所属《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电子信息网络发布、出售与转载权利。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东营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东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热点推荐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