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儿真大! 一男子在东营非法销售零散汽油被抓

关键词:男子|非法销售|零散汽油

  大众网东营11月7日讯 一轿车内满满的塞进了八桶散装汽油,变身为流动的加油站,低廉的价格上门服务吸引了不少司机加油,殊不知也是一颗定时炸弹,山东滨海公安民警在巡逻期间发现车辆可疑及时盘查并查扣,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据了解,10月27日16时30分,滨海机关驻所民警与科通派出所民警巡逻至北一路讯利小区院内时,发现一辆灰色轿车行迹可疑,经检查,车辆在未有人员上车的情况下,车轮下陷,有明显的负重迹象,于是民警透过车窗看到里面有几个铁桶,空气中弥漫着明显的汽油味。巡逻民警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于是四处查找车主下落,原来车主在看到巡逻民警来到小区,怕事情败露竟躲到一边观察情况,经过围观群众向民警反映,躲在附近墙角的男子就是轿车司机,民警将男子带至轿车旁,让他把车门和后备箱打开,在车内竟存放有八桶散装汽油,每桶装有汽油20升,民警立即将车主高某某带回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

  经审查,现年45岁高某某邹平人,无业。经交代,他低价收售汽油后,通过微信渠道联系买家,并亲自送货上门服务,从中非法牟利。据办案民警介绍,国家对汽油、柴油运输、存放的安全条件有严格规定,这些易燃易爆油料必须储存到地下。像这种装在桶内的储存方式十分危险,容易产生静电,电火花便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此外,按照国家规定,对这类危险品买卖经营,经营者必须获得经营许可证。因此,非法倒卖油料的做法属违法行为。

  目前,高某某因涉嫌非法买卖危险物质被滨海警方行政拘留十日,并没收全部违禁品。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购买来历不明的散装汽油,质量得不到保证,长期使用容易造成发动机积碳加重,对车辆损害较大,请大家自觉到正规加油站加油,如发现有人疑似非法储存、收买汽油、柴油,一定要向公安机关举报相关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记者 李江峰 通讯员 许加元)

(责任编辑:武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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