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依规给予返乡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

关键词:返乡|创业人员

  新华社济南10月28日电(记者潘林青)山东近日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明确,对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且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按规定给予不低于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除实施创业补贴政策外,意见还在优化市场准入制度、创新金融扶持方式、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用地用电政策等方面,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

  据山东省农业厅产业化办公室主任孙明河介绍,近年来,山东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呈现出人数越来越多、领域越来越宽、起点越来越高、成效越来越好的局面。但是,经过调研发现,返乡下乡人员回到农村创业创新时碰到的最主要难题就是做什么项目和如何去做。

  孙明河说,意见在支持发展领域、发展模式等方面给予广大返乡下乡人员以指引,也就是说照着这个方向去做,成功的可能性就比较高。但是,具体选择什么产业、怎么进行经营,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这个事情办好。

  据了解,意见支持对象包括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的返乡下乡人员。其中,重点支持积累了一定资金、技术、管理经验、销售渠道的返乡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有意愿、有能力下乡的城镇科技人员等。

(责任编辑:周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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