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购物旅游有了5项新标准 3项为全国首例

关键词:购物旅游|新标准|全国首例

  记者日前从省旅游发展委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购物旅游市场,做大做强购物旅游产业聚集区,构建购物旅游市(县)、镇、村网络格局,加快全域旅游和乡村旅游购物产业发展,由省旅游发展委提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日前发布了《购物旅游示范城市评定》(DB37/T 2964—2017)、《购物旅游示范乡镇评定》(DB37/T2963—2017)、《购物旅游示范村评定》(DB37/T2962—2017)、《旅游休闲购物街区质量评定》(DB37/T 1243—2017)、《旅游购物商店等级划分与评定》(DB37/T 1242—2017)共5项旅游购物省级地方标准,上述标准于今年6月23日起执行。

  据了解,购物旅游示范城市、乡镇、村系列评定标准,是全国首个购物旅游区评定地方标准,标准围绕地方购物旅游发展水平、购物旅游场所软硬件设施、旅游商品开发设计与教育培训、购物旅游场所配套基础设施条件、安全保障等方面内容进行制定,旨在通过标准化建设的方式,使我省购物旅游场所的环境良好、设施完备、服务细致、产品丰富,为进一步规范和扩大旅游购物消费市场,地方购物旅游市(县)、镇、村建设和提升提供技术标准支持。

  此外,本次发布的旅游休闲购物街区、旅游购物商店评定标准,是对2009年制定的《旅游购物商店等级划分与评定》和《旅游休闲购物街区质量评定》两个省级地方标准进行修订后重新发布的标准。与旧的标准相比,新标新增和修订了街区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配套、商户密度和街区长度、线上销售、wifi覆盖等方面内容;同时也对购物商店的消费投诉、消防安保、贵重产品检验证书、食品安全和电子支付做了详细的规定。新标准的发布,对全省现有旅游购物商店及旅游休闲购物街区的改造提升提供了标准支持,同时也对全省旅游购物场所的设施、环境、服务等做了具体的要求,对于进一步优化旅游购物环境,标准化管理和服务提供了有力保障。

 

(责任编辑:黄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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