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切实保障资金需要确保全面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关键词:

  新华社北京2月18日电(记者侯雪静)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确保全面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日前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切实保障好受疫情影响较重地区脱贫攻坚资金需要,尽可能减少疫情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影响。

  通知强调,2020年新增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要向受疫情影响较重地区适当倾斜。各省区市在分配资金时也要给予倾斜支持。已提前下达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要优先支持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影响脱贫攻坚任务完成的扶贫项目。

  通知明确,各省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针对受疫情影响较重地区脱贫攻坚的支持政策,允许县级因地制宜调整和优化资金使用要求,重点向产业项目倾斜,强化就业支持,全力保障贫困群众基本生活。

  在产业方面,结合实际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产业扶贫项目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支持,解决“卖难”问题。对带动贫困户发展的扶贫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等带贫主体,可给予一次性生产补贴和贷款贴息支持。支持贫困户恢复生产,开展生产自救,加大奖补力度。

  在就业方面,对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扶贫车间和当地企业、参与东西劳务协作的扶贫企业,依据吸纳贫困劳动力规模,按规定落实相关政策,有条件地区可加大支持力度。对疫情防控期间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按规定给予交通和生活费补助,有条件地区可加大奖补力度。

  在基本生活保障方面,对罹患新冠肺炎、集中或居家隔离、无法外出务工、无法开展基本生产、收入受到重大影响等生活陷入困境的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和因疫致贫返贫农民群众,按现有支持渠道及时落实好针对性帮扶措施,确保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通知要求,针对疫情影响,要做好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动态调整,对因疫情致贫急需实施的项目优先入库,优先安排资金支持。优化项目采购流程,确保项目早开工实施见效。要强化资金监督管理,落实资金项目公开公示制度要求,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

(责任编辑:周明明)
我要发言

东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东营日报社所有,东营网拥有东营日报社所属《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电子信息网络发布、出售与转载权利。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东营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东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