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自2月21日起,各县区、市属开发区至中心城区公交线路(含公交化运营的客运班线)将逐步恢复。
为满足复工复产企业员工通勤和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市交通运输局决定在确保车辆和司乘人员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基础上,逐步恢复县区、市属开发区至中心城区公交线路运行。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属开发区交通运输管理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道路客运和公交运营企业疫情防控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客车、公交车上发现新冠肺炎病人或者疑似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时,立即按照市疫情处置指挥部办公室第79号文件规定的应急处置措施执行,确保把影响和危害降低到最小限度。
另外,自2月18日起,我市1路、2路、8路等21条中心城主干公交线路恢复运营,要求乘客严格遵守佩戴口罩乘坐公交制度。
(记者 张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