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职业中专公开招聘4名专业课教师 15日开始报名

关键词:招聘

  东营网讯 9月10日,记者从利津县人社局获悉,利津县职业中专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中专专业课教师4名。9月15日9:00— 9月16日17:00在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ljrsj.gov.cn/)进行报名。

  应聘者需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户籍不限,师范类和非师范类均可;年龄在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81年9月15日以后);报考人员所取得学历、专业应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一致。须在2017年9月1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应聘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格式为jpg格式,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户籍等条件应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一致。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9月25日上午8:00—9:30专业知识。面试采用现行职业中专教材,面试内容为讲课,以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备课时间20分钟,讲课时间10分钟。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据悉,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3〕126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职业中专和新招聘教师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招聘教师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为3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续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所招聘教师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等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工资参照事业单位在编教师执行,绩效工资由学校根据教师工作量、教学效果、综合表现等考评确定,每学期末发放。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保障。

  报名表和招聘计划及其他未尽事宜可登录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ljrsj.gov.cn/)查询,也可咨询0546—5629919。 (记者 李喆)

(责任编辑:徐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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