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往河道倾倒垃圾被“抓个正着”此类行为最高可处五万元罚款
东营网讯 记者从东营区城管局获悉,8月27日,在南一路燕山路路口附近、广蒲沟内,发现有人擅自倾倒污水和未经处理的生活垃圾,对河道水系环境造成污染。发现情况后,东营区城管局黄河路中队、规划中队立即赶往现场,但肇事车辆已经驶离。经执法人员现场勘验、走访了解相关人员确定了该车行驶轨迹。
第二天,该垃圾清运车仍存侥幸心理,再次向河道内排放污水,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经现场询问,该车辆为某物业公司车辆,当事人对向广蒲沟内倾倒排放生活垃圾的行为供认不讳,现肇事车辆已被依法暂扣,将依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和《东营市城镇容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严厉处罚。
根据《东营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随意倾倒、抛洒生活垃圾、污水的,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为了自身利益着想,为了我们生存在其中的环境着想,请单位与个人不要心存侥幸、失德违法。图为污染现场。(记者 冬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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