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小哥利用职务之便侵吞货款 潜逃四月后终被抓获

关键词:快递小哥|职务之便|货款|潜逃

  东营网讯 东营某快递公司的员工王某,利用工作便利动起歪脑筋,盯准公司货款,侵吞2万余元钱款后逃之夭夭。8月2日,潜逃四个月之久的王某被警方抓获。

  4月2日下午,东营区一家快递公司负责人来到滨海公安局滨东分局刑侦大队报称,其公司雇佣的快递员王某携款2万余元货款逃匿。经了解民警得知,王某是该公司的快递员,负责收送单件和收取客户货到付款。按照公司规定,快递员收到货款后,应当天将钱款存至公司指定账户,而王某收到客户支付的20710元钱后并未上交,却突然离职不见踪影,其手机、微信、QQ等全部失联。

  办案民立即展开调查,围绕王某出走前的关系人以及经常与家人联系使用的电话号码进行排查,其家人对王某所为并不知情,当得知王某作案后携款逃匿后,其家人于4月15日到快递公司补上2万元余元货款,并希望民警帮忙尽快找到王某。

  办案民警经摸排走访,周密部署,2017年8月2日上午,在东营市长途汽车总站抓获涉嫌职务侵占犯罪嫌疑人王某(男,27岁,山东沾化县人),成功破获这起职务侵占案。经查,嫌疑人王某对其今年4月1日在快递公司工作期间,携2万余元快递款后潜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王某供述,其初中未毕业即辍学在外打工,因没有学历和职业技能,2016年10月王某选择了门槛低、收入还不错的快递行,起初,王某工作起来倒也中规中矩,时间久了,早出晚归四处奔波送件,王某不由心生倦怠,再加之王某平日里花钱大手大脚,常感囊中羞涩。3月30日至4月1日上午期间,王某利用送货和收取货款的职务便利,将公司应收款2万余元占为己有,因担心事情败露,4月1日下午,王某仓惶出逃。

  目前,王某已将依法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办案民警表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还是那句老话: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不可因为一时贪念,做出触碰法律红线的“糊涂事”,断送了自己的前程。(记者 李晓琳 实习生 潘萍萍)

(责任编辑:黄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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