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精准扶贫】我市民政部门积极作为:发挥政策保障作用 提高帮扶实效

关键词:聚焦精准扶贫|市民政部门

  东营网讯 扶贫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在推进精准扶贫过程中,需各部门各行业联动发力。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发挥政策兜底保障作用,是民政部门精准扶贫的重点。我市民政部门多措并举,积极作为,在提高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及实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提供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福利保障等方面充分履行好保障性扶贫的职责,助推全市扶贫工作开展。

  在扶贫工作中,民政部门的扶贫对象涉及低保户、特困人员、留守儿童等困难群体。为更好的保障低保人员的基本生活,自2017年1月1日起,我市继续提高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东营区、河口区、垦利区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广饶县、利津县提高到每人每月57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500元。

  为做好民政政策与扶贫工作的充分结合,市民政局、市扶贫办等8个部门、单位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东营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部署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这涉及政策、对象、管理、信息等各个方面。据了解,在政策衔接方面,我市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对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按规定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对不在建档立卡范围内的农村低保家庭、特困人员,统筹考虑使用扶贫开发政策,做到应扶尽扶。对于对象衔接,则统一农村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认定的赡养费计算方法和财产限定条件,完善农村低保家庭贫困状况评估指标体系,以家庭收入、财产作为主要指标,适当考虑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家庭贫困程度。

  针对一些特困人员,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原则,开展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落实情况排查行动,对现有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城市“三无”人员,以及其他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困难群众开展全面摸底排查,保证每个特困人员得到及时救助,不落一人。2016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在全市建立起城乡统筹、政策衔接、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标准科学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我市科学制定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提高标准文件,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50%执行;照料护理标准按照自理、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人员每人每年600元、1200元、2400元确定。

  在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方面,2016年,市、县区政府全部出台了医疗救助政策文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2017年上半年,全市共救助2371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572.5万元。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工作,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有效解决城乡居民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等问题。

  同时,为准确掌握困难群众信息,保证其得到及时救助,市民政局投资60万元建立了东营市社会救助联动平台,通过掌握困难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情况,进一步提高全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信息化水平,确保政府资金真正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随着“大救助”信息平台的启动,救助政策将实现有效衔接、救助资源重新整合、救助信息将互通共享,救助水平也将稳步提升。 (记者 李长莲)

(责任编辑:黄海霞)
我要发言

便民信息

东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东营日报社所有,东营网拥有东营日报社所属《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电子信息网络发布、出售与转载权利。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东营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东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热点推荐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