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问责不手软!东营市纪委通报五起违规和腐败问题
中共东营市纪委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一、市城市管理局市政工程设计院副院长刘建华办公用房超标问题。2015年8月以来,刘建华未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市城市管理局给予刘建华警告处分。
二、垦利区胜坨镇教委教研员、副主任胡培文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7年4月,胡培文在操办其女婚事时,扩大宴请范围、化整为零、分批宴请,超出向组织报告的桌数和标准,并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1900元。垦利区纪委给予胡培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回违规收受的礼金。
三、利津县汀罗镇宣传统战委员刘士振、罗家工作区区长闫伟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4月12日,刘士振让闫伟驾驶的单位公务用车鲁E14037送其到汀罗镇某饭店办理个人私事。利津县纪委给予刘士振党内警告处分,对闫伟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缴因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锲而不舍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往实里做,交上作风建设合格答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瞪大眼睛、拉长耳朵,看住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当前特别要盯住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子女“升学宴”“谢师宴”等问题,铁面执纪、动辄则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坚持“一案双查”,加大问责力度,对“四风”问题突出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以严肃问责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2017年7月5日
中共东营市纪委关于两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强化警示教育,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报如下:
一、利津县利津街道宋孟村原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宋爱民骗取群众钱款问题。2015年,宋爱民多次虚构工程投标事实,通过伪造工程协议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工商服务业统一收款收据等方式,骗取投标人保证金共计88万元,侵害群众利益。宋爱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东营商贸园管理委员会创业服务办公室主任李燕波、临时工姜兰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占公共财物问题。2012年,李燕波与姜兰义负责商贸园对龙居镇圈张村的下派帮扶工作期间,利用推进帮扶项目的职务便利,虚开商砼费用,将工程剩余资金2.83万元私分。李燕波、姜兰义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把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摆上重要位置,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强化担当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各级纪委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对性质恶劣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履行责任不力,导致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的,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严肃问责。要坚持典型案例通报曝光,着力发挥震慑警示效应。
2017年7月6日
便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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