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自由职业者可缴公积金 缴存比5%-12%
自6月26日起,山东省济宁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可以缴存公积金了。根据《济宁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暂行办法》,年满18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在济宁市社保机构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及自由职业者,均可缴存公积金。
在账户管理上,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支机构应分别为本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设立专户,并在专户下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实行集中管理。
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应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于每月20日前将足额住房公积金存入协议约定的银行卡中,由市中心各分支机构委托银行代收代扣。
根据政策,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参照济宁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但不得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年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应超过济宁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为5%,最高为12%,个体工商户及自由职业者承担双倍比例。
“济宁市目前上一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为4506元,最低来看,按不同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不同,有1390元及1450元两档,按最低缴存基数1390元来计算,缴存额度最低为139元。”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科工作人员介绍,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由缴存基数来确定,所以在缴存额度上,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来确定。
东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东营日报社所有,东营网拥有东营日报社所属《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电子信息网络发布、出售与转载权利。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东营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东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热点推荐
- 红枣的六种养生的吃法从营养的角度来说,红枣富含钾、钙、铁、锰、铜和...详细>>
- 糖尿病切勿忽视心肾安全糖尿病患者的肾脏更容易“受伤”,是因为糖尿病患...详细>>
- 秋季养生七个“最佳”“一场秋雨一场寒”,秋高气爽,天干物燥。此时,养生...详细>>
- “秋冻养生”适合你吗?“春捂秋冻、不生杂病”。春天不要急于脱掉棉衣,...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