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将试点社保待遇领取资格人脸识别认证

关键词:青岛|试点|社保

  新华社青岛3月31日电 记者从青岛市社保局获悉,为让群众“少跑腿”,青岛市今年将试点社保待遇领取资格人脸识别认证。

  据介绍,根据相关文件政策规定,领取社保待遇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领取资格认证。以往,领取社保待遇人员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到街道(镇)、社区(村)进行现场认证。受认证工作时间、地点以及人员身体状况等因素影响,这种方式效率不高。尤其是老年人,常受路途奔波之苦。

  今年起,青岛市将依托移动互联技术、人像采集识别技术等高科技手段,在全市范围内试点开展企业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工伤1-4级及工亡供养人员社保待遇领取资格人脸识别认证。这些人员使用手机下载“青岛智慧人社”APP,打开首页“人脸认证”模块,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操作,在家中就可自助完成“刷脸”认证。整个过程一般仅需几分钟,省时方便。全程电子化监管,也有助于防止社保待遇冒领,保障基金安全。

  同时,青岛市也将推进建成人脸识别智能认证、经办窗口现场认证、行动不便人员上门认证“三位一体”的社会化认证服务工作体系。(记者 苏万明)

(责任编辑:尹春丽)
我要发言

东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东营日报社所有,东营网拥有东营日报社所属《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电子信息网络发布、出售与转载权利。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东营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东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热点推荐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