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假期高速免费 东营高速交警发布"两公布一提示"

关键词:清明|高速|免费|交警

  东营网讯 3月28日,记者获悉,4月2日至4月4日为清明节假期,高速公路将实行7座以下(含7座)小型普通客车免费通行惠民政策。为了给清明节期间出行的市民提供权威出行提示和预警,东营高速交警及时公布了东营高速公路易拥堵路段、绕行路线、安全出行等信息,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合理选择出行时间、线路、方式。

  据悉,从我市高速往年清明节期间车流量来分析,预计4月2日至4月4日出行及返程流量较大,扫墓、踏青、走亲访友人流集中,路面车流量将达到峰值。我市高速公路易堵路段为G18荣乌高速:501KM-504KM、448KM-473KM、东营南收费站、东营服务区段;G25长深高速:大王收费站入口、1383KM-1384KM、1374KM-1375KM。

  对此,市民可选择分流绕行路线:东青高速东营站至大王站52公里路程承载着荣乌高速(G18)和长深高速(G25)两条国家级高速公路的双重通行任务,预计清明节期间车流量将大增,易发生交通拥堵,且该路段为易发团雾,建议出行车辆行经该路段时,合理选择231省道和230省道绕行,可有效缩短通行时间;荣乌高速黄河大桥段若出现拥堵情况,北向南行驶车辆及时在陈庄站、集贤站下高速,绕行231省道;南向北行使车辆及时在垦利站、垦利北站下高速,绕行231省道。

  另外,清明节期间(4月1日19:00至4日5日6:00),我市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通行高速公路,建议相关运输企业提前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对违反规定驶入高速公路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九条以及《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二千元罚款,并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相关运输企业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同时,抄告交通主管部门和企业,倒查源头排查责任。根据《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长途客车和旅游客车凌晨二时至五时停止运行或者接驳运输。

  高速交警提醒,市民出行时要注意行车安全,及早规划出行路线;发生轻微事故快速撤离,若遇事故可拨打东营市高速公路事故报警电话2885122。 (记者 赵尔靖)

(责任编辑:武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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