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教育局对辖区内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进行换证

关键词:东营区|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东营网讯 2月22日,记者从东营区教育局获悉,东营区教育局对辖区内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进行换证。经东营区教育局批准设立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包括民办中小学、培训机构和教育集团可申请换证。

  申请换证须需提交东营区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换证登记表;原办学许可证正本和副本的原件;学校章程;学校举办者资质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社会组织提交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公民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校校长(负责人)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学校的用地、校舍产权证明,若租用的需提供租赁协议和所有人权属证明;校舍消防安全证明,学校安全管理档案;提供原担保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提供纸质材料的同时,还需交电子版,证件需用扫描仪进行扫描成电子版上交。

  换证学校应到所在街道教育办公室提交材料,由各街道教育办职教负责人上交区教育局审核后,再申请办理。东营区教育局在接到民办学校提交的办学许可证到期换证申请后,会同街道教育办公室组织评估小组对学校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视情况进行实地评估,对存在问题的学校提出整改意见,给予限期整改。对审核评估合格或经整改后复评合格的,换发新的办学许可证;评估不合格或经整改后复评仍不合格的,在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到期后不予换发新的办学许可证,予以撤销;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办学许可证换发手续的,经告知仍不申报的,视为自动撤销,不予换发新的办学许可证。

  东营区教育局提醒,民办学校要结合年检情况认真进行自查,凡被区教育局年度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民办学校,按要求整改完成后再予以换发新的办学许可证。对于持证而不办学,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办学许可证一律给予取消注册登记。(记者 李红佳)

(责任编辑: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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