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专员”上门行骗 取走老人一生积蓄15余万元

关键词:诈骗|老人|民警

  东营网讯 骗子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进行电信诈骗案件,已被广大市民所熟知,以前此类案件多是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以“邮寄包裹”,“电话或银行卡欠费”,“法院传票”及“社保卡、医保卡欠费购买违禁药品”等形式对事主实施诈骗。然而,2月8日,记者获悉,滨海公安局滨东分局侦破一起特大电信诈骗案,该案中犯罪团伙手法翻新,迷惑性更强,曾经的受害人被犯罪团伙洗脑后沦为“诈骗工具”,以所谓“金融专员”的身份,来到我市一老人家中,实施诈骗15余万元。

  日前,滨海公安局滨东分局刑侦大队接到一位70岁的女士张梅香(化名)报案称,其于1月6日上午接到一自称石家庄市公安局的“周警官”来电,周警官称张梅香银行账户涉嫌重大犯罪,已被警方通缉。周警官语气声色俱厉,着实把老人吓坏了,张梅香惊慌失措,极力辩白着。紧接着一位自称检察院干部“郑老师”的人,在通话中以核实张梅香的身份及其资金为由,获取了张梅香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银行存款、密码等个人信息,郑老师让张梅香将家中存款全部取出汇到指定账户,当闻听张梅香不会操作ATM机时,郑老师话锋一转,要求她配合即将到来的一位检察院“高专员”开展调查,在连续几个小时的通话中,张梅香老人完全信任了对方。

  第二天下午2时左右,一位自称“高专员”的男子来到张梅香家中,高专员拨通了“郑老师”电话,按照郑老师的吩咐,高专员将张梅香家中6张存折及身份证取走,累计取现共计15余万元。因几张存折因密码不符无法取款,张梅香还跟随高专员亲自去银行取钱。这期间,高专员返还给张梅香“存款利息”5000元。郑老师在幕后不断发出指令称:警方正在展开秘密调查,张梅香必须及时汇报每天的行踪,不准声张此事,也不要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1月10日上午,张梅香的女儿回家后发现老人神情恍惚、举止失常,发觉被骗遂报警。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开展视频追踪、信息分析研判,确定了犯罪嫌疑人活动轨迹。11日上午,民警赶赴济南,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抓获犯罪嫌疑人“高专员”。

  公安机关审查查明,“高专员”是济南市历城区人高某某,小学四年级辍学后在家无业,一直在济南地区打零工至今。经查,高某某也是此电信诈骗案件的受害者,几天前,高某某同样被这位“检察院郑老师”以涉嫌犯罪为由骗去2万8千元,汇款“洗清嫌疑”后,郑老师许诺给高某某“金融专员”身份,并安排高某某来到东营办案,“帮助张梅香汇款以洗脱嫌疑,协助办案”。“高专员”此行得到了郑老师汇来的数千元“办案经费”,工作起来加倍卖力,“高专员”听从诈骗团伙指令1月7日从济南市乘坐出租车至东营,对张梅香实施诈骗15余万元。

  目前,高某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在进一步审查中。

  办案民警介绍,冒充公检法电信是电信诈骗常规手段,该案选择诈骗对象或为老年人,或为文化程度不高者,受害人均对该类犯罪辨识能力不高,缺少常规防范知识了解,面对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诈骗套路,思维极易被控制引导,最后任人摆布财物受损,一旦受害人上当,其转出的就是“其账户里的全部资金”,甚至是受害人“毕生的积蓄”。本案中高某某思维被控制后角色转换,沦为“诈骗工具”不能自拔,受诈骗团伙电话遥控,“诈骗工具”直接登门取钱,对受害人思维和行动控制更加密实,胆大妄为行径让新的受害人深信不疑,加大了诈骗成功率。

  警方提醒市民,要多提醒家中的中老年人,让他们牢记“公检法办案会通知当事人到执法场所”,出示证件、办理手续。凡是“不见面、不履行相关手续”而要求转账、汇款的,要一律拒绝。(尔闻)

(责任编辑:尹春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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