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六届五次全体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东营市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了《中共东营市委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东营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对我市机构改革作出安排部署。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深化机构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信心、抓住机遇,奋发进取、锐意改革,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向省委、市委和全市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的改革答卷。
按时高质量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必须切实强化政治担当。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次深刻变革。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出全面部署,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领导指挥、亲自谋划推动,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我们推进机构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省委根据中央有关安排,制定了《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提出了明确要求。抓好我市机构改革,是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具体行动,是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推动东营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实践,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然要求,对于推动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实现新时代东营发展的目标定位,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行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两个维护”,把机构改革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按时高质量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必须严明工作纪律规矩。纪律规矩是推进机构改革的行为标尺。今年3月,中央办公厅、中央纪委专门印发通知,强调了机构改革期间的各项纪律要求。省委、市委也分别对机构改革中严明各项纪律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特别是涉及机构变动、职责调整的部门,必须服从改革安排,确保机构、职责、队伍等按要求、按时限调整到位。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该问责的坚决问责,该查处的严肃查处,确保机构改革有组织、按程序付诸实施。
按时高质量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这次机构改革,在市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市委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做好全市机构改革实施工作,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本地、本系统、本领域的改革实施工作。推进改革过程中,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抓实抓好方案制定、部门组建、人员转隶、“三定”规定起草等各项工作,将党的领导贯穿始终。党委(党组)书记是机构改革的第一责任人,要牵头挂帅、靠前指挥,有效调动各方资源力量,统筹推进机构改革、经济社会发展等各项工作,切实当好“施工队长”。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谋划全市机构改革各项工作,统筹安排市直部门单位、县区机构改革,认真审核部门组建、人员划转等工作方案意见,研究解决机构改革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机构改革高效推进、有序实施。
按时高质量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必须统筹抓好机构改革和当前工作。岁末年初,既是推进机构改革的关键期,也是今年工作收好官、明年工作开好局的关键期。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科学处理好机构改革与其他工作的关系,确保各项工作无缝对接、有机衔接、有序推进、高效运转,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工作正式移交完毕前,原部门要继续履行好承担的职责,完成好既定的各项任务,绝不能早早撒手“撂挑子”,绝不能有交差心态,绝不能有遗留问题。新部门要承接好应有的职责任务,充分展现新机构新班子的新气象新作为,绝不能出现工作断档、任务落空。要重点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加快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持续打好“三大攻坚战”,抓好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工作,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推进机构改革是当前重中之重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市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市委坚强领导下,以坚忍不拔、攻坚克难的过硬作风,扎实推进机构改革,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为打造山东高质量发展的增长极,黄河入海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富有活力的现代化湿地城市,提供坚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