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网讯 12月20日,市教育局公布,我市为42所中小学校发放校园足球奖励性补助,用于配备学校足球运动装备或用于校园足球比赛。
根据市教育局等6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为了进一步推动校园足球发展,经县区考核推荐和市教育局审核,我市对42所校园足球活动开展较好的中小学校进行奖励性补助,每所学校6000元。
其中,东营区5所,分别为东营区英才小学、东营区文汇学校、东营区科达小学,东营区丽景小学、东营区第三中学;河口区3所,分别为河口区实验学校、河口区新户中学、河口区新户镇中心小学;垦利区4所,分别为垦利区实验中学、垦利区第二实验小学、垦利区郝家镇中学、垦利区董集实验学校小学部;广饶县5所,分别为广饶县开发区乐安中学、广饶县第二实验小学、广饶县大王镇中心小学,广饶县大王镇中心初中、广饶县实验中学;利津县5所,分别为利津县北宋镇实验学校、利津县陈庄镇中心小学、利津县盐窝镇中心小学、利津县盐窝镇虎滩小学、利津县凤凰实验中学;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所,分别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凯小学、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凯实验学校;市胜利教育管理中心10所,分别为市胜利一中、市胜利二中、市胜利十二中、市胜利五十五中、市胜利孤岛第二小学、市胜利实验小学、市胜利锦华小学、市胜利锦苑小学、市胜利河口第一小学、市胜利运输小学;市直学校8所,分别为市一中、市二中、市实验中学、市育才学校、市晨阳学校、市实验小学、市海河小学、市春晖小学。
获得奖励性补助的学校将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将普及足球教育和提高校园足球活动水平相结合,积极探索校园足球文化。(记者 李红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