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公租房将采用综合评分方式 实行轮候配租

关键词:市直公租房|轮候|配租|综合评分

东营网讯 7月31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日前,该局印发《市直公共租赁住房评分轮候配租规则(试行)》的通知。规则规定市直公租房将实行轮候配租,采用综合评分的方式,确定配租顺序。

据了解,市直公租房的保障对象共有四类。包括户籍在申报区域内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户籍和工作单位在申报区域内的新就业职工;调入本申报区域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在本申报区域内居住并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在具体实施轮候配租时,综合评分将从家庭人均年收入、申请人夫妻平均年龄、家庭人口数量、家庭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等6个方面进行计算。

家庭人均年收入占30分。其中,低保家庭30分,低收入家庭20分,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调入国家工作人员、外来务工人员10分。

申请人夫妻平均年龄占30分。60岁及以上为满分,计分年龄精确到天,不足60岁的,计分公式为:30×夫妻平均年龄天数÷(60×365)。

家庭人口数量占20分。其中1人户10分、2人户15分、3人户(含)以上20分。

家庭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占20分。计分公式为:20×(15减去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

残疾人家庭则给予相应加分。残疾一级加10分,残疾二级加9分,残疾三级加8分,残疾四级加7分。家庭残疾人员多于1人的,可以累积加分。

已登记为轮候配租对象的保障家庭,轮候期内每年加5分,可按天计分。计分公式为:5×登记为轮候配租对象天数÷365。轮候配租对象的综合评分为上述各项因素得分之和。

此外,记者了解到,轮候配租对象的配租顺序,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综合评分出现相同分值,则按申请人年龄(精确到天)大小确定轮候配租顺序。

家庭人口2人及以上的,可以选择二居室户型,也可以选择一居室户型;家庭人口1人的,只可选择一居室户型。

据悉,本规则将自2018年8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8月23日。(记者 马高超)

(责任编辑:武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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