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违规两年不得使用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违规

  东营网讯 7月1日,记者从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市印发《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一次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两年将不得使用住房公积金。

  通知规定,以虚构事实,提供虚假、伪造的个人身份证明、户口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工资流水、不动产房屋登记证明、个人信用报告、商品房买卖合同、借款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土地证、公证书、票据等证明资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视为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

  对于已违规提取的,需限期全额退回,并予以限提、限贷。其中:发生一次违规提取的,两年内不得使用住房公积金;发生两次违规提取的,三年内不得使用住房公积金;逾期不退回、以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定的违规提取行为情节严重的,列为严重失信行为,五年内不得使用住房公积金,并依法依规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同时,向其所在单位通报,实施多方式联合惩戒。

  尚未提取的,窗口人员应及时制止当事人,没收虚假材料,并问询取得虚假资料的渠道信息,及时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此外,我市还进一步规范了公积金提取管理工作。加强了对购房提取审核:对同一人两次及以上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次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人在提供原有提取资料基础上,还需提供购房资金交易流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并根据核实结果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异地购房提取,提取人应提供房产权属证书、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严格审核异地购房提取材料,仔细核对房产网站信息,必要时应与购房地相关单位联系进行核对。

  同时,规范了解除劳动关系提取:取消“职工调出本市提取”。职工工作调出本市的,封存账户后,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缴存6个月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6个月后可申请办理销户提取。(记者 马高超)

(责任编辑:周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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