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一中招生计划公布 15所初中分配名额1304人

关键词:市一中|指标|招生计划

  东营网讯 5月31日,市一中今年指标招生计划分配情况公布,向15所学校分配指标招生名额1304人。

  其中,市实验中学477人,市育才学校98人,市晨阳学校68人,济军基地实验学校19人,东营区第一中学143人,东营区第三中学171人,东营区实验学校81人,东营区辛店街道办事处中学28人,东营区黄河路街道中心初级中学14人,东营区胜园街道中心学校20人,东营区牛庄镇中心初级中学126人,东营区六户镇中心学校4人,东营区史口镇中学29人,东营区龙居镇中心初级中学8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凯实验学校18人。

  按照此前公布的《2018年东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今年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继续按照自主招生录取、特长录取、指标分配录取、统一录取的顺序进行。将市一中、河口一中、广饶一中、垦利一中、利津一中、利津二中、胜利一中、胜利二中年度招生计划的80%(不含自主招生计划和特长生计划)分配到招生范围内各初中学校。原则上按照初中学校报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生人数和素质教育工作评价得分各占50%权重分配指标。

  指标生须是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一年以上(即2017年3月15日前转入并在校就读)、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毕业总评等级达到B等(含B等)以上、各考查科目成绩达到B等(含B等)以上的考生。

  指标生资格审核工作由主管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各初中学校为资格审核责任主体。经主管教育部门核查或群众举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由主管教育部门取消相关考生指标生资格,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对学校直接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主管教育部门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按照初中学校指标生分配名额1:1.2的比例,向高中学校投档。高中学校依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按照各初中学校分配指标和符合指标录取条件学生名单等额录取。高中学校招生范围内各初中学校指标招生录取分数线最高的学校和最低的学校之间的差距不大于40分,未完成分配指标部分招生计划纳入统一录取计划中。(记者 李红佳)

(责任编辑:黄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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