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开展2017年度企业首件授权发明专利资助申报工作

关键词:发明|专利|申报

  东营网讯 5月21日,记者从市知识产权局获悉,根据《山东省知识产权(专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教〔2017〕29号)有关规定,我市开展2017年度企业首件授权发明专利资助申报工作。

  据悉,申报单位应为在东营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涉及专利应为以该企业名称登记的首件授权发明专利,专利技术应与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相关,且具备转化实施价值。专利授权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间(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记者 宋东)

(责任编辑:刘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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