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2017十大消费者投诉典型案例出炉,你中招了吗?

关键词:东营|2017|消费者|典型案例

  3月7日,市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今年3·15期间的活动安排,并发布了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2017年十大消费侵权典型案例、十大消费投诉调处典型案例及五大消费投诉热点。

  综合分析2017年我市消费投诉呈现出的五大热点,主要集中在家用汽车、家用电器、日用百货、网络购物和老年消费领域。去年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查办的十大消费者投诉典型案例,涉及空调维修、汽车爆漆、健身卡等。根据新闻发布会的内容,《黄河口晚刊》为您一一盘点。

    案例1

    商家售卖串货空调

  消费者2017年8月在河口区某家电商城买了一台空调,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厂家以没有条形码为由拒绝保修。经河口区消协调查,河口区“某家电商城”的格力空调是未通过厂家规定渠道购进的“串货”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消协工作人员调解,家电商场老板承诺给消费者退货并赔礼道歉。

    案例2

    手机没修好,退还修理费

  2017年5月,消费者于某从仙河市场某手机维修站维修vivo手机,花费380元,拿到手机的第二天却发现手机不能用了。维修人员却推脱不予处理,之后不再承认是他维修造成的。经河口区仙河消协分会处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被投诉人退还维修费380元。

    案例3

    电动汽车爆漆 协调为消费者维修

  某先生2016年在某车行购买了价值3.6万元的某品牌电动汽车,2017年10月发现汽车后保险杠爆漆严重,向商家反映不给处理,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商家认为爆漆是由于消费者保养不当造成,消费者不认同。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八条,经工作人员反复调解,商家同意为消费者进行维修。

    案例4

    “三包”期内汽车烧机油

  消费者刘女士在某汽车4S店购买某汽车,在“三包”期内出现烧机油现象,4S店多次维修检测无果,提出更换或退车,4S店却表示只能更换某配件。接到投诉后,市消协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查证,刘女士所诉基本属实,4S店给予认可。最终双方作出相互让步,由4S店更换发动机、保修三年,并赠送二次保养,消费者对该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5

    因工作调动,健身卡办退费

  2017年8月,消费者王先生在某健身俱乐部办理了价值3000元的健身卡,因工作调动到外地工作,要求退回健身卡余款2800元,被经营者拒绝。消费者协会对健身俱乐部调查发现,双方并未对王先生的退款情况进行约定,按照《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条预付卡有关规定,商家最终退还王先生的预付卡余款。

    案例6

    消费者不知情 游泳卡给予延期

  2017年7月,赵先生投诉,他在某运动中心购买了一张游泳次卡,买的时候工作人员没有说该卡的有效期限,最近消费时才知道是一年有效期。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赵先生在购买游泳卡时曾签过一个协议,协议中注明有效期是一年,所签协议运动中心有存档。根据《消法》的相关规定,经与双方进行协商,商家将此游泳卡使用期限延长3个月,消费者表示满意。

    案例7

    店关了,充值卡余额怎么办?

  消费者在北一路一家蛋糕店办理了一张充值卡,还没消费完,店铺就倒闭了,消费者无法联系到店主。

  东营区消协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到了店主,该店主表示,他在店铺关闭前曾经发出了闭店通告,现在人在外地无法退还。根据《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26条,工作人员多次向商家讲解法律法规知识,最终该店负责人同意给消费者退还卡内余额。

    案例8

    汽车维修以旧充新 监管人员助维权

  王先生的车辆出事故后,把车送到4S店维修,提车时发现修车换的零件好多是旧的,向4S店反映一直没得到解决。

  东营区消协工作人员联系到4S店售后经理,售后经理承认维修时使用了旧配件,但表示是维修人员的责任。王先生要求按照维修总费用8600元进行偿还。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4S店同意将旧配件换成新配件,补偿诉求人误工费及路费1000元。

    案例9

    汽车有质量问题 经销商退回大部分订金

  消费者王先生在某汽车销售公司预付2万元订购汽车,但在验收时发现大架、传送轴有严重锈蚀氧化,王先生要求销售方退还订金,销售方不同意。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调查得知,销售方所售汽车系美国进口后存放于天津港露天车场的车辆,且在销售时未尽任何提示义务,消费者在不知情情形下缴纳车辆订购金。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第1款,由于消费者在订车时提出了更换皮质车垫、中文导航等要求,存在“消费者定作”情形,最终,销售方扣除必要损失3000元,退还剩余订金17000元,并现场签订退车退款协议。

    案例10

    橱柜经营者涉嫌欺诈销售案

  2017年5月,消费者向垦利市场监管局投诉称,某橱柜经营者涉嫌欺诈销售,要求退还货款或更换橱柜材质。经营者明确拒绝消费者的要求。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存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不相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侵害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罚款30000元。

东营2017年度五大消费投诉热点警示

  记者在市工商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现场获悉,2017年,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机关、消协组织共受理各类消费者投诉1961件,消费纠纷争议金额511.3万元,投诉处结率达100%,消费者满意率达9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71.2万元。综合分析2017年受理的消费者投诉案例,我市消费投诉有以下五大热点。

    热点1

    家用汽车投诉多 订购汽车要谨慎

  2017年共受理有关汽车及零部件销售和汽车修理的投诉为409件,占投诉总量的20.9%,高居投诉第一位。投诉问题主要有汽车销售及修理服务遇霸王条款、贷款购车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不及时退还续保押金和订金、修车使用替代配件等。建议消费者不要轻易相信宣传和承诺,在购车时验收车辆要仔细,签订合同看清条款,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发现问题及时投诉。

    热点2

    家用电器售后不到位 保留证据有保障

  2017年共受理家用电器投诉372件,占总投诉量的18.9%。主要集中在质量问题、不履行约定和售后服务,其中近60%是小家电投诉,如售后服务不兑现承诺,小家电质量差、维修难、乱收费、服务不规范等问题。建议消费者购买家电时一定要索取发票和保修证明。

    热点3

    日用百货质量问题突出 商家承诺很关键

  2017年日用百货投诉量为244件,占总投诉量的12.4%。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质量和“三包”方面,其中,家具、服装鞋帽最为集中,如商家拒绝退换货、尺码不对、颜色差异、假冒品牌等。因为日用百货没有具体“三包”规定,在消费投诉受理、处理上没有统一标准,也是造成投诉量大的一大原因。消费者要注意生产者和商家的三包承诺,最好索取商家的书面保证。

    热点4

    网购纠纷明显增加 消费下单应谨慎

  网络购物投诉共91件,比2016年增加三成,主要投诉内容有商家虚假宣传、商品标识不规范、售后服务不到位、微信购物商家不兑现承诺等。其中以索取高额赔偿的职业索赔人投诉占64件,同比增长1倍多。提醒消费者要警惕网络购物中的虚假宣传行为,微信购物时要选择有实力、信誉良好的网店。

    热点5

    老年消费陷阱多 推销讲座慎参与

  老年人购物的投诉有增多趋势,一些商家利用老年人心理特点,采取免费体验、免费旅游、养生讲座、赠送礼品等方式,以虚高价格向其推销产品,夸大产品功效,设置消费陷阱销售假劣商品。由于没有固定经营场所,缺少购买信息和未留存相关证据,往往导致维权困难。建议家人要密切关注老年人消费行为,及时耐心和老人沟通,避免上当受骗。 (记者 李晓琳)

(责任编辑:张馨月)
我要发言

便民信息

东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东营日报社所有,东营网拥有东营日报社所属《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电子信息网络发布、出售与转载权利。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东营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东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热点推荐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