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新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不得随意变更

关键词:新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东营网讯 日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印发《东营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变更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的变更行为进行规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

  据了解,《规定》指出,勘察设计文件一经审查合格,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变更。如确需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内容进行变更,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原勘察设计单位按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变更,并依据本规定重新委托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经原勘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建设单位也可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变更,变更单位对变更的勘察、设计文件承担相应责任。对已经审查合格的勘察设计文件进行变更时,凡涉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配电室、室外水泵房、水池的二次设计,均视为重大变更,应重新委托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勘察设计变更文件的施工图审查费用,不属于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范围,由建设单位支付。

  此举的出台,将有效杜绝随意变更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行为,提高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严肃性,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维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 (特约记者 李炳忠 通讯员 成晓)

(责任编辑:周明明)
我要发言

东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东营日报社所有,东营网拥有东营日报社所属《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电子信息网络发布、出售与转载权利。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东营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东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热点推荐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