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三地入选第五批“山东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关键词: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东营网讯 1月19日,记者从市文广新局获悉,山东省文化厅日前公布了第五批“山东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名单,全省共73家入选,其中东营有3家,分别是申报民俗文化项目的垦利区人民政府、申报美术文化项目的利津县北宋镇人民政府、申报书画的广饶县大王镇人民政府。

  第五批“山东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是山东省文化厅根据文化部“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方案部署的,旨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通过申报、初审、终评三个阶段,最终评选出73家。

  其中,垦利区为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2012年创立了“村村唱戏村村舞”文化品牌以来,充分发掘民间民俗文化并提升推广,该项目荣获国家群众文化最高奖项“群星奖”,截至目前,垦利区已组建了29个庄户剧团、113支文艺表演队、196支秧歌表演队。利津县北宋镇则把镇文化活动中心、村文化广场建设作为“文化惠民”工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一座座农家小院干净敞亮,一条条街道宽阔整齐,一面面文化墙鲜艳好看,成为美术爱好者、艺术家创作的基地。

    广饶县大王镇是古齐毛笔的原产地,早在两千多年前的战国期间,这里就享有“齐笔之乡”的佳誉。大王镇政府一贯重视书法的扶持、传承工作,早在1985年10月就成立了大王镇书画协会,每年举办金秋花节大型书画展,至今已成功举办30届;建设书法特色学校,形成浓郁的校园书法文化,培养造就新一代书法爱好者。2013年5月大王镇曾被省文化厅命名为山东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书法)。(记者 李晓琳)

(责任编辑:刘冉)
我要发言

便民信息

东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东营日报社所有,东营网拥有东营日报社所属《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电子信息网络发布、出售与转载权利。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东营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东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热点推荐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