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完成2017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蓝繁天数”298天
东营网讯1月14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东营圆满完成2017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达到298天,位居全省第五。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34微克/立方米、38微克/立方米、108微克/立方米、57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改善26.1%、9.5%、11.5%、12.3%。
记者了解到,2017年全市空气环境质量总的目标是,城区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59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108微克/立方米以下,二氧化氮年均浓度控制在40微克/立方米以下,二氧化硫年均浓度持续改善。为完成大气质量目标,我市加大统筹力度,加强治污减排,深化联防联控,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从严从实抓落实、抓执法、抓监管、抓追责、抓效果,倒逼责任落实,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2017年我市压减煤炭消费量129万吨,完成928个村庄、172083户燃气村村通工程建设,全市16家燃煤电厂的36台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142台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改用清洁能源、停用或拆除,淘汰燃煤小锅炉1881台,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877家,121家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企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记者 宋东图片来源:综合黄河口论坛网友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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