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出鞘!东营区法院首起“拒执罪”公开审理

关键词:拒执罪|东营区

  东营网讯 12月7日,东营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李某甲涉嫌拒执罪一案。这是东营区首起因被告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而被提起公诉的案件。

  2009年8月,被告人李某甲与李某乙借款纠纷一案,在东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最终判决被告人李某甲支付李某乙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552843.7元。随后在2010年3月和2012年5月,东营区人民法院两次向李某甲下达执行通知书,责令李某甲限期支付该借款。期间李某甲在偿还10万余元之后,以没钱为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起诉书指控,2010年至2011年间,李某甲收到欠款600000元,2013年7月23日,李某甲曾获得工程款449900元,被告人李某甲并未如实向东营区人民法院报告财产收入,也未积极履行还款义务。2017年7月13日,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王某甲被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立案侦查。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起诉书指控的内容向法庭提供了相关证据,并对证据进行了质证,合议庭认真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被告人李某甲对起诉书指控的内容供认不讳,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将对本案进行择期宣判。主审法官表示,对拒执罪的打击是破解执行难的一道利剑,能够对老赖形成强大的威慑效应。自最高人民法院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以来,东营区法院不断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这是东营区法院首例开庭审判的涉嫌拒执犯罪案件。对拒执罪的公开审理,有利于遏制各种抗拒和规避执行的老赖行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有效的维护了生效判决的权威,促进诚信社会的建立。(记者 李玲)

(责任编辑:张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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