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出台《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最高可享2万元救助

关键词:救助

  东营网讯 12月4日,记者从东营区民政局获悉,东营区日前出台了《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这意味着,东营区将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权益,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撑起“保护伞”。《细则》将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一些特殊困难家庭可享受最高2万元的一次性救助。

  《细则》规定的救助对象范围包括: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在救助标准上,按照家庭人口数量给予救助,每人救助金额按照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确定,救助期限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因遭遇重大事故、意外伤害、罹患重病等情况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临时困难家庭,给予一次性救助,最高救助标准2万元,原则上同一事由1年内救助1次。

  除此之外,《细则》还对不予受理临时救助的情形、救助程序、救助方式、资金来源进行了明确要求,并加大了监督管理的力度,对申请人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临时救助的,由所属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追回救助款物,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征信系统。对于骗取临时救助的个人和帮助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记者 李晓琳)

(责任编辑:周明明)
我要发言

便民信息

东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东营日报社所有,东营网拥有东营日报社所属《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电子信息网络发布、出售与转载权利。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东营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东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热点推荐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