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开发票?市国税局将对拒绝开具发票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关键词:国税|拒绝|开发票|专项整治

  东营网讯 11月9日,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东营市国家税务局决定自2017年1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对拒绝开具发票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此举是为进一步严格发票开具管理,规范税收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在取得发票过程中,遇有纳税人拒绝开具发票的行为,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向国税机关进行举报。国税机关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据悉,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是纳税人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其他经营活动中,拒绝开具发票的行为。具体包括应当开具发票而未开具的行为或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凡被举报有拒绝开具发票行为的,一经查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处罚,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并对违反发票管理规定2次以上或者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向社会公告。

  同时,对拒绝开具发票行为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涉及逃避缴纳税款的,国税机关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另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记者李喆)

(责任编辑:武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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