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于年底前完成15县(市、区)国有林场改革

关键词:

  齐鲁网济南11月7日讯(记者王春令)记者7日从山东省政府官网获悉,省政府于近日批复了关于青岛、东营、德州、聊城等4市所属15县(市、区)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文件明确,要明确国有林场公益类别,从严控制事业编制,确保2017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实施国有林场改革的15县(市、区)有青岛市崂山区、青岛市黄岛区、平度市、莱西市、利津县、德州市陵城区、乐陵市、平原县、齐河县、夏津县、高唐县、冠县、茌平县、阳谷县、莘县。文件称,要明确国有林场公益类别,从严控制事业编制,加强对国有林场的财政支持,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改革顺利进行。

  文件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按时完成改革任务。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牢牢守住“保生态、保民生”的底线,确保2017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彻底破除制约国有林场发展的障碍,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激发国有林场活力,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中的骨干和带动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生态保障。

  文件强调要强化督查,做好风险防范,确保社会稳定。建立督查机制,对所属有关县(市、区)改革进展进行全面督查,尤其是要抓好国有林场定性定编、财政保障、富余职工安置、资源管控等关键内容的政策措施落地,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对改革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省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小组,做好风险预警,确保社会稳定。

(责任编辑:周明明)
我要发言

东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东营日报社所有,东营网拥有东营日报社所属《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电子信息网络发布、出售与转载权利。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东营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东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热点推荐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