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第四次门诊慢性病鉴定 本月1日起可申请鉴定

关键词:市直|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

  东营网讯 按照我市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鉴定工作规程,本年度市直第四次门诊慢性病鉴定工作定于11月份进行,符合条件的市直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均可报名。

  据了解,本次门诊慢性病申报者需提交《特殊门诊慢性病鉴定申报表》或《普通门诊慢性病鉴定申报表》,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与申报病种相关的住院病历,CT报告单、B超报告、心电图、心血管造影报告等检查结果原件,作为相关病种及其合并症的诊断依据。

  申报者可自本月1日起至30日工作日期间,到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东城南一路290号市就业创业中心一楼中厅)报名。工作人员提醒,鉴定的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群发短信的形式发送到报名登记留存的手机号码。在12月16日前未收到短信的报名人员,可联系市社保经办工作人员进行确认。咨询电话:6378615、6378776。 (北辰 高钧)

(责任编辑:武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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