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大学生暑期打工受伤 雇主依法赔偿25万余元

关键词:打工受伤|赔偿

  大众网东营10月30日讯(通讯员王华)近日,东营开发区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学生暑假提供劳务受害纠纷,判决雇主刘某依法赔偿原告张某(17周岁)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5万余元。

  2016年暑假,张某在东营某快餐店打工期间,店主在店铺外为客人用餐提供的遮阳棚倒塌将张某砸伤,导致张某开放性颅内损伤、颅底骨折、颅骨骨折、视神经损伤等多处损伤,经鉴定分别构成四级、十级伤残。案件审理期间,经多次调解未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张某系受刘某雇佣,在从事雇佣活动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双方对此并无异议,故刘某应对张某因涉案事故受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在校生寒暑假期间打工一定要选择正规、安全的用工场所,注意加强自身安全和自我保护,万一受到人身伤害及时固定证据,积极维权。

(责任编辑:周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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