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规:新购住房实行限制转让 公寓宿舍限售

关键词:德州|新规|新房|转让|限售

  齐鲁网德州10月25日讯(记者 王佳亮 通讯员 詹洋)10月25日,记者从德州市房管中心获悉,按照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自10月23日起,所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产权证书至少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非本地居民购房限制转让时间不少于3年。

  《通知》中指出,本地居民认定为德州市范围内,含各县市区,以居民户口本记载的户籍所在地为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一方为德州户籍的,视为本地居民。

  同时,因继承、变更、赠与以及换发不动产权证书等原因导致产权证书不满限制转让年限的,需提交上一手产权证书。凡住宅、公寓、宿舍等具有居住功能的房屋视为住房,列入限售范围。

  此外,在办理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手续时,产权证书登记时间少于2年的,一律不予办理网签备案;满2年不满3年的,需提交产权人户口本进行审查。

(责任编辑:武方圆)
我要发言

东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东营日报社所有,东营网拥有东营日报社所属《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电子信息网络发布、出售与转载权利。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东营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东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热点推荐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