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纳入潍坊市中小学必修课

关键词:传统文化|教育|潍坊|中小学必修课

  10月8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日前潍坊市发布《潍坊市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

  根据《方案》,2017年秋季开学,中小学全面落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地方必修课程;到2017年底,中小学校全部构建起课程、课堂、课外、互联网等多元推进的长效工作机制。到2020年,全市中小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和自信力得到全面提高,整体树立起传承和践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觉意识,培养出10000名“国学模范”;教师普遍构建起基于学科特点的个性鲜明的传统文化因素渗透教学模式,推出1000节精品课,建立100个传统文化名师工作室;制作100部师生共同创作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微电影”故事片;培育100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标杆学校。

  2017年秋季学期,中小学起始年级全部使用省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小学校要落实教育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和《山东省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指导纲要(试行)》等要求,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纳入教学计划和课程表,配足师资、开足课时,全面落实地方必修课程内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学期16课时。高中一、二年级,每学期18课时,共计4学分。

  按照“校校有特色”的原则,中小学校要整合区域内相关教育资源,开发校本课程。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分年级、成序列开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类校本课程,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的开发,让更多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得以传承发展。每两年组织一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类精品校本课程展评活动。

  从2017级高中学生开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将纳入语文学科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潍坊市从2017级初中学生开始,在中考语文、历史等学科中加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权重;在原有古诗文积累和阅读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的考查,重点考查具有现实意义和时代价值的传统文化。中小学校要在充分尊重学生个性差异、鼓励多元发展的前提下,建立完善中小学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和实践活动的评价办法,对学生学习成效进行科学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从2018年开始,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开展情况纳入年度教育综合督导。到2020年,全市创建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标杆学校,推出一批“国学模范”、优秀教师和教育品牌。

(责任编辑:武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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