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纪委通报2起违规问题 2人被党内警告
东营网讯 据《东营日报》10月10日消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东营市纪委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一、利津县凤凰城街道陈家村党支部书记陈培国为其子结婚大操大办问题。2017年2月,陈培国在任凤凰城街道陈家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操办其子婚礼时大操大办,宴请桌数36桌,超出向组织报备桌数,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利津县纪委给予陈培国党内警告处分。
二、河口区新户镇教委主任张俊国超标准配备和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张俊国在任新户镇教委主任期间,在办公用房分配和使用中,违反规定超标准为本人及其他三人配备办公用房。河口区纪委给予张俊国党内警告处分。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没有休止符。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筑牢抵制不良风气思想根基。广大党员干部要心怀敬畏戒惧,公私分明、尚俭戒奢,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为价值追求,外化为行为习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紧盯重要节点,强化监督检查,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以作风建设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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